注 意 事 项 应当确保
为了您的旅途愉悦,请确保满足以下条件 1.身体健康,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行程;无听视力障碍,无不宜长途旅行的疾病,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,未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;任何隐瞒造成的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。作为一名游客,您有义务将您的身体健康情况如实告知旅行社。请您在选择行程时认真阅读行程安排,不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。外出旅游需要团队的配合,节奏较快,跟团旅游早出晚归,可能每日更换住所,其劳累程度远远大于自助游或日常工作生活,请您评估自己的身体状况是否可以适应高强度的旅游活动,不固定的饮食时间,长时间的乘车等。当您报团出游视为您对自己的身体进行了充分评估,可适应跟团游的劳累强度。如患有慢性疾病的,请您与医生沟通是否适宜参团。如可以参团的,请您做好防护。如日常需要服药,请您自行准备长期服用的药品并自行安排服用时间。如因服药在饮食上有所禁忌的,请您书面告知旅行社。 2.签定合同请提供有效正确的身份信息,并于行程中随身携带身份证件,遗忘遗失等造成的无法登机,乘坐火车、高铁,无法办理入住酒店等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。请您结合自身情况购买适应的意外保险。常规意外保险不承保既往病史、突发疾病、高危活动、紧急救援等,请您结合身体情况、行程内容购买适应的保险。 3.提前了解目的地天气地理状况,并请备好常用保暖,降暑,防晒,防雨用品及常备药品。请注意行程中上下车,行车中,酒店内,景区内,用餐点人身及财产安全;请注意禁止或提示标志,不可冒险前往;景区内禁止吸烟,请爱护公共环境卫生。旅行时请您选择防滑安全的鞋子,不要穿高跟鞋等出行。在酒店洗漱应注意提前铺上防滑垫、或做好防滑处理。江南多雨水,请您注意防潮防滑。
公约须知
为了您的旅途顺利,请注意延途须知 1.行程内行车途中均会提供沿途休息及上厕所。包括餐后休息,酒店休息,行程中标明的自由活动均属自由活动时间,期间旅游者自身财产及人身安全由其本人自行负责,请注意安全,并请勿参加违反中国法律、公序良俗不宜参加的活动。 2.请尊重当地人的生活和信仰,避免与当地人民发生冲突;为安全考虑,晚间及单独不宜自行外出。更不要前往酒吧等容易产生危险的地方,行程中请勿饮酒。 3.除行程标明的游览,自由活动地点外,其它所有途经地均不为必须停留,游览,介绍,讲解地。 4.本产品为全国大散,具体拼团次数及行程段视线路收客情况而定。 5.餐厅、景区内配套,各延途停留点均有饰品、旅游纪念品,纪念照片,法物流通处,土特产,小卖部各物品出售,非我社提供服务也不属于旅行社与您协商一致的购物场所,特别是私人小贩售卖,更不在我社控制范围,不买请勿还价也不要触碰;如有兴趣,请旅游者自行甄别,谨慎选择。在付款前务必仔细检查,确保商品完好无损、配件齐全并具备相应的鉴定证书,明确了解商品售后服务流程,购买后请当面检查,索要购物凭证及商家的联系方式;我社不决定您的购物行为,所以就您与商家之间的纠纷不承担任何附带赔偿责任。如有购买为其个人行为,任何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。 6.我社会对团队质量进行随时监控,请谅解散客拼团局限性,并就团队质量问题及时与我社沟通,以便及时.协助解决;旅游者在完团前,请认真客观填写《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》,完团后反愦意见与本人签字意见相悖的,我社不予处理。
为了您的旅途权益,我们将遵照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给予保障 因特殊原因造成标准误差,按照实际发生情况根据《旅游法》进行补退;因旅游过程中的特殊情况,在不减少旅游景点游览的情况下,我社保留旅游行程临时调整的权利。 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、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,造成旅游者行程减少的,我社按未发生费用退还;造成滞留的,我社将协助安排,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。 行程中未经协商的擅自离团,视同旅游者违约,未完成部分将被视为自行放弃,我社不再退费,并不予承担旅游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。正常的项目退费(门票,住宿)以我社折扣价为标准,均不以挂牌价为准。 此产品为全国散客拼团,因其特殊性,根据具体航班,天气,路况,车次及不同的出发时间,住宿酒店,不同行程旅游者的衔接,由此可能造成等待;行程中约定时间均为预计,实际可能有一定误差。因任何公共交通引起的人身财产行程损失,由旅游者自行承担;因非我社造成的旅游者无法出游的,我社需收取已产生费用,并收取业务预定损失,需换人参加的,需另签合同为准;出发后要求退团的,所有团款不退;因非我社造成的旅游者行程变化的,减少部分我社不予补偿,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。 签字:本行程作为合同的一部分,旅游者已认真阅读本行程、同意行程安排,明确行程中的警示告知;确认本人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本行程,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资料。
(附件一)健康声明·告知书 旅行社为了确保本次旅游顺利出行,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,建议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,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下列人群参团: 1、传染性疾病患者,如传染性肝炎、活动期肺结核、伤寒、新冠肺炎等传染病人; 2、心血管疾病患者,如严重高血压、心功能不全、心肌缺氧、心肌梗塞等病人; 3、脑血管疾病患者,如脑栓塞、脑出血、脑肿瘤等病人; 4、呼吸系统疾病患者,如肺气肿、肺心病等病人; 5、精神类疾病,如精神病患者,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; 6、严重贫血病患者,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 50 克/升以下的病人; 7、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; 8、其他消化系统疾病、糖尿病等不适宜外出旅行的疾病; 9、孕妇、行动不便者及 75 周岁以上老年人。 本人已完全了解了贵社接待人员告知的注意事项,自愿要求参加贵社组织旅游行程,并且承诺不属于上述八项人群范围之内。本人并根据旅行社对高龄人群的接待相关要求,承诺如下: 一、本人以及直系亲属了解自己的身体情况,适合参加此旅游团,本人能够完成旅游团全部行程并近期返回。如本人未按贵社要求如实告知相关健康情况,本人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发生的全部费用,并承担给贵社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。 本人应配合国家的防疫要求,提供相关健康码等。 二、在旅游过程中,本人有放弃禁止或不适合高龄人群参加的相应景点或相应活动权利:若因本人坚持参加所产生的全部后果均由本人承担。 三、在旅游过程中,如果本人由于身体不适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继续完成行程,需要贵社协助提前返回、就医等情况发生,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及发生的全部费用。本人身体导致无法继续后续行程的,本人接受取消产生的经济损失。 四、本人已就此承诺告知了直系亲属并得到他们的同意,本人同意贵社任何单一或全部核实义务。 五、以上公示内容本人及直系亲属已完全理解明白并接受。对本承诺函的各项条款及本次旅游行程中可能 存在的因地域差异会产生的不良反应和旅途辛劳程度,贵社工作人员已充分告知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,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人已完全理解并自愿承诺。若发纠纷,以本承诺函为准。 特此声明!我社已就旅途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游客注意事项事先充分告知,您一旦开始旅途视为认可我社尽到了告知义务。 |